计算机软件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
1 职业名称:计算机软件工
2 职业定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计算机软件编制和设计工作的人员
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程序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程序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5 职业能力特征:能力非常重要重要一般学习能力*表达能力*计算能力*逻辑能力*空间感觉*形体知觉*色觉*手指灵活性*手臂灵活性*动作协调性*1
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7 培训要求1
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育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程序员不少于 200 标准学时;高級程序员不少于 250 标准学时;程序设计师不少于 300 标准学时
2 培训老师:培训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的老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程序员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程序设计师的老师应具有本职业程序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 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培训场地设备:(1)标准教室:用于理论知识培训;(2)具有计算机网络环境和软件环境的实验室:用于技能操作培训
8 鉴定要求1
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 申报条件以上各等级申报条件均参照“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1
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纳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纳上机操作和方案设计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程序设计师的考核还包括综合评审
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 1:20~3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