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s for Communications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1 月 2 日发布 5 月实施) 目 次前 言1、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要求5、试验方法6、检测规则7、标志、 包装、 运输、 储存附录 A 非线性负载前 言随着中国近年来通信技术的飞速进展, 各种通信设备和系统对不间断电源的供电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我们本着完善、 有用的原则制定《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行业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同时起到了法律规范 UPS 市场, 促进与指导企业 UPS 产品质量的作用
结合中国电网环境和使用要求, 本标准将电气性能指标划分为三类, 各类指标的划分与 GB/T 12707《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导则》无关, 而是按实际使用范围和各种型式产品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的
本标准制定的三类电气性能指标, 可能会交叉地出现在同一台 UPS 产品中, 这样有助于用户对 UPS 综合评价并根据实际使用条件和负载的需求选用
本标准由信息产业部电信讨论院提出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邮电工业标准化讨论所 东莞市塘厦泰兴电子器材厂 苏州艾佩思不间断电源有限公司 上海中达斯米克电器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为电器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熊兰英、 张广明、 吕世书、 李崇建、 李希才、 曾卫国
第一章 范 围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测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通信用静止型不间断电源
第二章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23
1-1989 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