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项 目 名 称: 发包方(甲方):喀什市园林局 承包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发包人(全称):喀什市园林局 承包人(全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得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得规定,确保绿化施工得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得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 ]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本工程实行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 5cm 厚/m2,平铺有机肥 2cm 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总工期:三年(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15 日 ; 竣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30 日 ,( 日历天数 75 天 ) (2)树木养护工期:2025 年 5 月 1 日起进入养护期 , 三年养护。 初验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 复验为 2025 年 8 月 10 日 , 竣工验收为 2025 年 8 月 30 日 。大量补苗得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4、合同价款(1)发包人保证根据合同约定得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5、工程款支付(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得 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 20%。(2)2025 年 10 月 30 日初验成活率达到 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得60%。(3)2025 年 8 月 10 日验收成活率达到 95%以上,付至合同价 80%。(4)2025 年 8 月 30 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 100%,支付 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得外,其组成与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3、发包人确认得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法律规范与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得数量、品种、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