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陈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摘 要 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是体现软件开发者劳动成果原创性、独创性的核心技术
不法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软件开发者所开发软件的源代码后,在仅对上述源代码进行简单修改,未对软件功能进行实质性改进的情况下销售并复制相关软件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原软件开发者的著作权、商业秘密,同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和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根据想像竞合犯处理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关键词 计算机软件源代码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著作权罪 作者简介:胡晓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少年检察处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0
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12-067-02 一、基本案情 陈某某原系北京宇信网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网景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销售宇信网景公司具有著作权的“网景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25 年 3 月间离职
同期,因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开发公司)中标河南省偃师市卫生局“数字健康系统”建设合同,该公司经理耿俊强委托被告人陈某某在偃师市卫生局及下属卫生院安装“数字健康系统”
2025 年 9 月至 2025 年 4 月间,陈某某指使宇信网景公司技术人员叶浦亮、胡雷、刘松窃取该公司开发并享有著作权的“网景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及源代码
后陈某某将以“网景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为基础简单修改而成的“数字健康系统”销售给偃师市卫生局
其中,胡雷负责窃取该软件客户端源代码并进行相应修改、叶浦亮负责窃取该软件平台程序及其源代码并在偃师市卫生局进行安装、刘松负责在该市邙岭卫生站安装客户端软件及运行维护
期间,陈某某收取耿俊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 4 万元,与叶浦亮、胡雷、刘松分赃
经鉴定,偃师市卫生局及邙岭卫生站安装的上述软件与宇信网景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社区卫生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