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垃圾清运合同篇一:建筑工地生活垃圾清运协议•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政储出【20】28号地块浙江建工唐宁-ONE工程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20年6月•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政储出【20】28号地块浙江建工唐宁-ONE工程垃圾清运服务协议书甲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为了保证浙江建工唐宁-ONE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状况的整洁,及时清运生活区垃圾,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乙方负责清运浙江建工唐宁-ONEH程垃圾
一、项目名称:浙江建工唐宁-ONEH程垃圾清运处理服务二、清运数量及标准:甲方委托乙方所清运的生活垃圾,每日运输不得少于一次,垃圾清运时间放在早晨或者傍晚运输,运输时不得堵塞施工道路,收费标准为每月20元
三、清运垃圾时间:每日早5时前或者晚20时后期间清运生活垃圾
四、付款方式:每月付款一次,定期为每月15日付款
五、双方责任:甲方:1)负责派员监督装修户将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2)派员负责检查、监督垃圾清运情况及卫生情况;3)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乙方:1)在清运操作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财产安全,属乙方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如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2)乙方工作人员及车辆因清运工作进入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禁止在小区内鸣喇叭,必须按线路行驶,如违反规定每次扣罚50元;3)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4)每次工作结束后,乙方必须将现场场地清理干净,如检查不合格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清运费50--100元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政储出【20】28号地块5)乙方负责办理渣土清运等相关报批手续,并承担因此、或清运过程中的全部行政处罚责任,承担办证、处置等一应相关费用
6)因垃圾未及时清运而造成堆积或乙方未随叫随到,视作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