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小学平安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龙岗小学平安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 龙岗小学平安工作责任落实追究制度 平安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学校要树立 平安第一 的思想,增强人人心中有平安,人人工作抓平安的意识,实行平安工作全员负责制和责任落实追究制。 一、把平安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平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各机构负责人要建全所分管平安工作的各种制度及实施方案,并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政教处负责学生的平安,常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平安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平安教育,每周要深化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平安情况。 三、任何班级和老师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外出,如需要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活动,提前向负责人申请,经过学校批准后,那么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外出活动必须保证学生平安,防止任何事故发生。 四、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在校的平安〔包括本人的课堂教学及课间活动〕,保护好本班的公共财产和教学设施。课任老师负责本课堂学生的平安,班主任和课任老师直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学生平安,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五、午间管理老师、晚跟班老师负责本辖区〔班级〕学生的平安,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六、行政值周负责当日学校的平安工作,值日老师负责辖区当日学生的平安工作,如有事故发生,相应人负直接责任并追究责任。 七、总务处负责学校的财产平安及老师的平安,要常常检查学校地面一切建筑设施,教学设施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加强平安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学校财产万无一失。 八、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所管理范围内的各方面平安,如图书管理员、电脑管理员、实验电教管理员等,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常常检修器材、电线等设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正常教学。 九、加强学校门卫的平安管理工作,禁止闲人自由出入,不得随意离岗,保证昼夜值好班。 十、学校平安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班级发生事故,班集体和班主任及相关老师不得评模、评优,老师及其他管理人员因辖区发生事故,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与量化考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