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框架协议 签订时间: 2025 年 1 月签 订 地: 山东泰安甲 方: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立先地 址:泰安市 xxxxxxxxxxxxxxxxxx 中天门大街 邮编:250002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编: 为法律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仅确认乙方为甲方中介机构备选库入选单位资格,甲方或甲方下属单位通过询价、谈判等方式从备选库入选单位中选择具体业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委托乙方开展具体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另行签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确认具体工程造价咨询内容和相关咨询酬金。1 乙方受托业务范围及内容1.1 工程预算编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编制施工图预算。1.2 现场造价跟踪咨询: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会议,形象进度付款审查;现场变更签证、工程索赔的造价审核及协商调整;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对材料、设备等的价格进行确认;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处理材料转账等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事宜。1.3 提供造价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1.4 工程结算审核:确定结算工程真实、合理的造价。根据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测算并分析相关成本数据,以及成本水平评价。出具专业化的审计意见及《项目管理建议书》。1.5 复审:对工程结算初审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结论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复查。1.6 审查建设项目全过程管控的合规性、有效性。1.7 提供造价管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及其他与工程造价审计有关的内容。乙方受托的具体业务范围由乙方与甲方或甲方下属单位签署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协议》详细规定,但其范围不得超过以上规定。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专业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2 负责与甲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间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 负责督促下属单位根据具体业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造价咨询酬金。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应具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