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标准化工作导则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GB 1GB 1.8-86 UDC 009Directives for the work of standardization Rules fordrafting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s国家技术监督局 1989、02、22 公布,1989、09、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的差不多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编写职业安全卫生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也适用于编写其他种类标准(如产品标准、方法标准)中有关安全卫生技术规定的条文。编写有关的地点标准、企业标准时,亦应参照使用。本标准中的职业卫生系指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治理。2 引用标准 GB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编写的差不多规定GB 1.3 标准化工作导则 产品标准编写规定3 术语 3.1 危险因素 hazardous factors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2 有害因素 harmful factors 能阻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3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s为排除、限制或预防职业活动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而制订的标准。4 标准编写的差不多要求 4.1 在职业活动中,若存在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生理的,以及其他种类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或在其他种类标准中编写有关的安全卫生技术规定。 常见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见附录 A(参考件)。 4.2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编写应符合 GB 1.1 中的规定。 4.3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技术内容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4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应主动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5 制订职业安全卫生标准时,应充分吸取职业活动中的事故教训。 4.6 在标准中规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时,应遵循下述原则: a. 排除——通过合理的打算、设计和科学治理,尽可能从全然上排除危险和有害因素,如采纳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b. 预防——当排除危害源有困难时,可实行预防性技术措施,如使用防爆膜、熔断器、安全阀等; c. 减弱——在无法排除危害源和难以预防的情形下,可实行减少危害的措施,如在化工生产中用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 d. 隔离——在无法排除、预防、减弱的情形下,应将人员与危险和有害因素隔开,如使用安全罩、防护屏等; e. 联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装置,终止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