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相关知识讲义第一节 FIDIC 合同条件概述一、 FIDIC 组织简介 FIDIC 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缩写
该组织在每个国家或地区只吸收一个独立的咨询工程师协会作为团体会员,至今已有 60 多个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或地区的成员,因此它是国际上最具有权威性的咨询工程师组织
我国已于 1996 年正式加入 FIDIC 组织
二、 FIDIC 合同条件简介 为了法律规范国际工程咨询和承包活动,FIDIC 先后发表过很多重要的管理性文件和标准化的合同文件范本
目前作为惯例已成为国际工程界公认的标准化合同格式有适用于工程咨询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适用于施工承包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合同条件》和《土木工程分包合同条件》
1999 年 9 月,FIDIC 又出版了新的《施工合同条件》、《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EPC 交钥匙合同条件》及《合同简短格式》
这些合同文件不仅被 FIDIC 成员国广泛采纳,而且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求在其贷款建设的土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以该文本为基础编制的合同条件
这些合同条件的文本不仅适用与国际工程,而且稍加修改后同样适用于国内工程,我国有关部委编制的适用于大型工程施工的标准化范本都以 FIDIC 编制的合同条件为蓝本
(一)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是 FIDIC 最早编制的合同文本,也是其它几个合同条件的基础
该文本适用于业主(或业主委托第三人)提供设计的工程施工承包,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也允许其中部分工作以总价合同承包),广泛用于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承包的标准化合同格式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条款中责任的约定以招标选择承包商为前提;合同履行过程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