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前 言 本标准是参考 IEC 61436(1998)《密封金属氢化物镍再充电单体电池》标准编制的举荐性国家标准。编制本标准内容时,一方面依据电动道路车辆的技术要求,同时又要考虑我国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的现期水平,既要满足当前的需要又要考虑远期进展。因此制定标准时,以我国目前最新水平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讨论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高技术新型储能材料工程开发中心、北京有色金属讨论总院、沈阳中辽三普电池、广东佳力集团公司、国营第七五五厂。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王捷、汪继强、毛立彩、詹锋、刘远鸿、段秋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GB/T18332.2-2001 Nickel-metal hydride batteries for electric road vehicles1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用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 12V 的密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900.11-1998 蓄电池名词术语(eqv IEC 486:1986)3 定义与符号本标准除采纳 GB/T 2900.11 中的定义外,还增加了下列定义。3.1 密封蓄电池 sealed cell 当蓄电池在规定设计范畴内工作时保持密封状态,但当内部压力超过预定值时,承诺气体通过一个可复位或不可复位的压力开释装置逸出。3.2 符号 C3——3 小时率额定容量。 I3——3 小时率放电电流,其数值等于 1/3C3(A) V——蓄电池以一定电流充电时,充电电压升高至最高值 V1 后,在规定的时刻内下降至 V2 的电压压降用符号 ΔV 表示,即 ΔV=V2-V14 分类与命名4.1 产品品种 蓄电池由 10 只单体电池组成,单体电池可分为方形和圆柱形两种,分别用“10QNF×××”和“10QNY×××”表示。4.2 外形必尺寸、重量 蓄电池外形尺寸、重量见附录 A(提示的附录)。5 要求5.1 外观 蓄电池按 6.2 检验时,外壳不得有变形及裂纹,表面平坦、干燥、无碱痕,且标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