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CH 0003 S-2025 博兴陈昊食品加工厂 腌制水产品 博兴陈昊食品加工厂企业标准 Q/BCH 0003S-2025 腌制水产品 2014-12-01 公布 2014-12-10 实施 博兴陈昊食品加工厂 公布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根据 GB/T1
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博兴陈昊食品加工厂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到期复审
腌制水产品 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腌制水产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鱼(或冻鱼)、虾、蟹为原料,添加食盐等辅料,经清洗、选择、修整、腌制 、沥水、包装(或冷藏)等要紧工艺加工制成的腌制水产品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
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
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
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
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
26 食品中 N-亚硝胺类的测定GB 5009
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
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
45 水产品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