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19-92 汽车用分电器技术条件 QC/T 19 一92 汽车用分电器技术条件 代替 JB 2742一 8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分电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汽油发动机蓄电池点火系统中的触点式分电器。2 引用标准 ZB T35 001 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 ZB T36 002 点火系统的测试方法 ZB T37 006 汽车用高压塑料件技术条件 QC/T 26 汽车用分电器安装尺寸 JB 3254 汽车断电器用电容器技术条件 JB 3679汽车分电器用断电器技术条件 JB 1546 汽车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程序及抽样表3 技术要求3.1 分电器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3.2 分电器的型号应符合 JB 1546 的规定。3.3 分电器安装尺寸应符合 QC/T 26 的规定。3.4 分电器盖与分火头应符合 ZB T37 006 的规定。3.5 分电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畴为一 40~+75℃。3.6 分电器应能承担表 1,表 2 条件的振动试验:3.7 分电器的外表面上不得有磕碰伤痕。外壳油漆层应平均、无气泡、空白堆积和流溢现象,与被覆盖的表面结合牢固,经规定的试验后无皱缩和起层现象。3.8 分电器与分火头应牢固地装在相应位置上,且能方便地拆装。3.9 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圈共同工作,在点火线圈产生最高电压的转速、分电器旁电极输出开路的情形下应能工作 5min。3.10 分电器与相应的点火线圈共同工作,分电器轴按规定的最高转速旋转时,应保证在间隙为 7mm 的三针放电器上连续发火而无断电现象。3.11 分电器发火间隔角度应平均,以任一缸为基准,其余各缸发火角度的偏差应不大于±1.5°。3.12 分电器离心提早机构的工作特性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3.13 分电器真空提早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3.13.1 真空提早机构的工作特性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3.13.2 当真空提早机构的真空度为 34kpa(250mmHg)时,因漏气产生的真空度的降低量在 1min 内不得超过 2kPa(15mmHg)。3.14 分电器应能承担历时 2min 的超速试验。试验后仍能正常工作,零部件无损害。分电器超速试验的转速值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3.15 分电器凸轮应符合下列规定:3.15.1 凸轮的工作表面粗糙度 Ra 应不大于 0.4μm,表面不得有裂纹、黑皮及其它使断电臂顶块加速磨损的缺陷。3.15.2 凸轮工作表面的硬度为 HRC 56~62。3.16 分电器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