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25〕3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5〕23 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5〕53 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五化”(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进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建立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强化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
企业要设置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 100人的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根据不少于从业人员 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企业,至少配备 1 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熟悉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要给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