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路 61 号主楼消防工程〉消防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一、工程概况1.本项目为上海《某路 61 号主楼》消防设施安装工程,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某路61 号。2. 本消防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及防排烟系统。由上海×××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经上海市消防局建审,审核符合消防法律规范。我上海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有幸参加投标。若能被业主认定,使我司有机会实施对投标部分的整个消防系统的施工,并同意招标文件的工期,(从开工日起,45 天内完工),并具体负责施工、管理、调试、开通(达标),同时协助业主方完成消防验收的审批工作。二、编制依据1、工程招标文件。2、现行国家颁布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61-96)。3、现行国家颁布的《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42-2025)。4、现行国家颁布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68-97)。5、现行国家颁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法律规范》(GB50116-98)。6、现行国家颁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6-92)。7、现行国家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45-95(2001)。8、现行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法律规范》(JGJ/T16-92)。9、现行国家颁布的《GB50098-98 人防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10、现行国家颁布的《DGJ08-88-2000 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11、现行上海市颁布的《上海市消防条例》。12、相关产品、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三、施工准备3.1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3.1.1 人员组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配备项目经理 1 名、项目副经理 1 名(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施工负责 1 名)、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预决算、施工专业主管各 1 名、施工员若干名。进场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指定的有关安全、消防、治安的教育与培训,对现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以提高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法律规范操作的意识,并要求随时按甲方指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督指导,遵守总包对安全的规定,确保施工安全。3.1.2 技术准备 施工前组织现场人员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严格按图,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261-96)、《GB50243-2025 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098-98 人防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DGJ08-88-2000 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G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