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与意义关系的现代哲学阐释价值与意义关系的现代哲学阐释 摘 要:价值是主体性哲学的重要概念,指客体对主体的效用,而意义则是生存哲学的范畴,指的是人与世界的天人合一关系。前者是有限的,后者是无穷的,意义为价值奠基。 关键词:价值;意义;主体性;生存论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5)31-0230-02 价值与意义是一对含混不清的概念,常常替代、混合使用,不加区别。日常生活中的混用尚可理解,但学术语言的混用则后果严重,有待深化阐发。二者都是哲学概念,需要站在现代哲学的立场上才能索解。 一、价值 价值问题是人类有史以来的老问题,但价值论或价值学直到 19世纪末才开始在西方系统地进展起来。价值论源于西方,是作为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反叛出现的,是为了给近代以来的理性主义纠偏。它讨论的基本问题是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以及价值与事实的关系,这二个问题可以看作价值论的基本问题。在第一个问题上,讨论结论是价值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价值主客体的统一;第二个问题是休漠问题,这个问题可以概括为二个互相关联且层层递进的问题,即事实推断和价值推断的关系问题与价值学何以可能的问题。讨论结论是,事实与价值是一个统一的过程,这个统一的基础即实践。 伴随改革开放三十年历程,价值论讨论制造性地挖掘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论思想,形成了基本理论主张。这种主张从主客体统一的角度界定价值关系,认为它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以主体为尺度的一种客观的主客体关系,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是否同主体尺度和需要相一致、相符合的关系。价值既不是单纯的主体,也非单纯的客体,而是主客体的特定关系,这种关系以主体的生产实践为基础,暗含了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这种统一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真理内在地具有价值内容,因为人类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从来就是社会生活的二项基本内容,且不可分割。恩格斯说:“人只需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根据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的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不应当到虚幻的彼岸,到时间空间以外,到似乎置身于世界的深处或与世界对立的什么‘神’那里去找真理,而应当到近在咫尺的人的胸膛里去找真理”[1]。也就是说真理存在于人的实践之中,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界的根本武器,而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改造是为人的,故真理必定有价值。第二,追求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