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预算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灵活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更好地推动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确保实现公司目标,根据《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公司每一位员工向公司战略目标方向努力的效果。第三条 预算考核的目的是对上一考核周期各部门的预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潜在问题,确保预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时修正预算,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第四条 预算考核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刚性原则:预算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调整;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核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采纳奖励为主,扣罚为辅的原则,体现目标、责任、利益的相互统一; 时效原则:预算考核是动态考核,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立即进行;例外原则:对一些阻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市场环境的变化、政策变化、电网调度、重大意外灾害等,考核时应作为特别情况处理。分级考核原则:预算考核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公司考核归口管理部门及各成本中心,各成本中心考核班组(或个人)班组考核个人。被考核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向下一级预算执行部门(或班组、个人)的考核办法并对其进行考核。第二章 预算考核的对象和内容第五条 考核对象:各归口管理部门(成本中心)及其第一责任人。第六条 考核内容:以公司与预算执行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下达的预算为依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编制预算的及时性、准确性;控制预算的严格性、合理性;预算分析的透彻性、预见性;预算执行的正确性、节约(或)超支值。第七条 考核方式:预算考核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实行每月度预考核形式进行,旨在通过信息反馈,控制和调节预算的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的最终实现,年终考核旨在进行奖罚和为下年度的预算提供依据。第三章 预算考核的程序第八条 预算考核的具体工作由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总经理工作部负责配合。考核程序如下:以各成本中心的分析报告及财务管理部的账面数为依据,分析、评价各责任中心预算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