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商合作协议甲方:深圳市前海全球易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推举方:合作模式:代销商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微店销售代理授权及销售提成:1.1 微店销售授权期限:申请开店之日起的 1 年为计算标准,授权期满后,如需续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1.2 乙方在微店进行网络销售和服务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权利设限,乙方无权修改甲方的任何信息。1.3 乙方微店代理销售政策如下模式选择代销商盈利处自营销售提成+下级销售佣金提成级别三级二级一级授权费000提成5%8%10%销售区间每周 0-2 万每周 2-6 万每周 6 万以上价格政策统一区间自由调价统一区间自由调价统一区间自由调价授权方支持微店一个初级培训指导微店一个初级培训指导微店一个初级培训指导权利与义务有直销权。无招加盟商权,可申请成为加盟商。微商收入=(销售总额×上述对应的提成比例)+下级销售总额的4%+下下级销售总额的 2%个人代销商销售奖励:1、累积销售额达 10 万额外奖励 1000 元。2、每周销售额达 15 万额外提成利润 2%。3、每周销售额 30 万提成利润 3%。4、每周销售额 50 万提成利润 4%。新会员注册,可获得优惠码(介绍人链接、二维码):送 20 元于帐户, 可用于购买商品(一单 200 元以上方可使用)。 1.4 销售提成结算:在乙方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可在每周一后向甲方申请提现上周销售提成,申请后 24 小时内受理。1.5 乙方平台自带分销功能,也就是指乙方运行的微店平台有进展分销商的功能,所进展的分销商成为二级分销商,假如二级分销商在乙方的分销平台上产生业绩,平台另行给予乙方该二级分销商每月销售额的 4%作为奖励计提。由该二级分销商的分销平台进展的分销客户,其进展的分销商为代理方的三级分销商,乙方可获得其三级分销商每月销售额的 2%作为奖励计提。第二条 微店销售代理价格:2.1 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商品价格进行销售,且遵守甲方对乙方微店销售商品价格的统一政策,无权擅自降价促销;如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擅自降价销售,降价部分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差额补给甲方。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明。 3.2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3.3 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4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