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 阜阳市 ** 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小区建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阜阳市 ** 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小区建房 工程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小区建房2、工程范围:小区建房3、工程造价:按时结算人民币 12 万 元(拾贰万元整)4、工程质量:合格5、开工日期:以甲方指定进场时间为准 工期: 天 二、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下列第 1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土建)
2、施工图以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
3、包工不包料
4、其它:如实行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双方可商定
三、 价款支付结算1、工程主体完工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支付工程款的 6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定后开具正规发票,十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95% ,剩余 5% 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按规定付清
2、包干金额工程,工程形象进度达 / %时支付工程款 / 万元,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 %,剩余 %待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现场验收后支付
3、决算方法:采纳 2000 年《安徽省综合估价表》,综合费率 7 % , 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结算,不计流动施工津贴,材差按施工同期阜阳工程造价信息调整,人工费按(建标【2025】267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文件精神调整
4、其它方式或约定: 无
四、 工程变更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报原设计单位变更通知(文字、图),下达设计变更通知书方可通知有关单位实施变更
五、 工程验收1、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验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