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思达〔制·2025〕第 004 号关于政府经费项目申报的若干规定一、目的:为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各种政策扶持及项目基金、相关补贴,明确项目小组成员权责,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项目小组所有成员
三、职责权限1、项目小组组长:负责政府经费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及相关文件资料的起草、修订
2、总经办:负责项目申报的日常监督工作
3、财务部、研发部:根据需要,协助配合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
四、具体规定1、公司成立项目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申报的各项具体工作
2、项目小组成员主要由总经办、财务部、研发部人员组成
其中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
组长负责资料的撰写、修改、递交,项目申报过程中所有对内对外事务的协调、推动,对项目申报工作的整体成效负责;组员负责信息的搜集、相关资料的填报及其他配合工作
3、项目的立项由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协商,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确定
五、奖励办法1、项目申报成功后,基金总额的 15%作为奖金和项目经费,于公司收到回款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组长 4%,财务部 2%,研发部 1%,其余 8%作为项目小组对外的活动攻关经费,属专款专用
2、各部门奖金视工作分工轻重由部门负责人给予分配
六、处罚1、项目立项后未能按时递交资料,不论何种原因,组长处罚 1000 元;2、资料搜集、撰写、修改不及时或提供材料不合格,组长处罚 2000 元;3、财务部、研发部未能按项目要求及时提供有效资料的,财务经理、研发经理各处以 1000元的罚款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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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零一零年项目申报小组成员名单组长:陈易华(知法部)组员:吴 浩(财务部)何 丹(研发部)拟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