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
1 本程序阐述了飞机维修活动中对制作件的要求和管理程序
2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部、基地维修部、航线维修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
1 AC-121-58“合格的航材”2
2 AC-145-7“航空器部件维修”2
3 CCAR-21-R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第 21
8 条3术语和定义3
1 制作件:指依据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制造厂家公开发布的持续适航性文件中给定的设计数据、材料或加工方法制造的航空器零部件
飞机结构修理中制作或更换的结构件不属于本程序定义的制作件
1 所需的人员岗位4
1维修人员、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4
2授权检验员4
1各维修单位:负责按公开发布的持续适航性文件的标准或法律规范加工制作件并完成制作件的测试,确保制作件的标准和性能等同或高于被替代件
2维修工程师、工艺工程师:负责 NRC 施工方案、制作件工作单编写
3授权检验员: 负责飞机缺陷或故障 NRC ARMS 系统生成,工作单卡必检项目签署
5制作件管理的规定5
1在维修中应使用适航性资料规定的零部件;确因航材短缺致维修任务无法完成时,维修单位方可依据持续适航性资料进行制作件加工;制作件不得销售
2工艺工程师应严格依据持续适航性资料编写制作件工作单;制作件加工单位应严格根据工作单进行制作件加工,以确保制作件材料和加工方法、工装尺寸、工艺标准等同或高于被替代件
3对于其故障、失效或者缺陷可能造成 CCAR-21-R3《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合格审定的规定》第 21
8 条(四)项情况的航空器零部件,不允许使用制作件
4制作件装机清单中应包含以下信息:制作件名称、件号、序号、装机飞机号、装机位置、装机数量、装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