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加强重工办公电脑及电子用品管理,法律规范其购买及审批流程,使公司员工能领用到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电脑及电子用品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工各部门范围内所有办公电脑及电子用品
1 办公电脑:是指台式电脑(包括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及笔记本电脑
2 电子用品:是指投影仪、照相机、摄像机、移动硬盘等小型电子产品
1 管理部门:集团行政总部负责所有办公电脑的采购,重工综合管理部负责重工所有办公电脑的入库、保管、发放,及所有电子用品的采购、入库、保管、发放;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条件及配备标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申请人所在部门性质、岗位性质;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申请人垫付、还款等相关流程,并登记备案
2 办公电脑及电子用品用户:负责本人领用设备的日常保养、正常操作及安全管理
3 集团行政总部:负责对已使用过的办公电脑及电子用品的损耗程度、使用寿命等性能进行鉴定
1 普通台式电脑申请条件:凡进入公司的管理类员工(含试用期员工),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台台式电脑,由集团行政总部统一采购,由重工综合管理部登记发放
2 笔记本电脑申请条件:① 岗位性质需要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如设计类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② 核心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即其工作表现至少在部门中的排名应在前 1/4 强,技术能力过硬的人员或承担公司保密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员工,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员工,如为公司制造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应的员工;③ 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的员工
3 笔记本电脑申请标准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编制向昭仪Z/TFZG202503-2025审核李华伶办公电脑及电子用品管理细则批准熊 波页 码共 3 页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日5
4 电子用品申请条件:根据部门性质及岗位性质,经过申请人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核,工作中确实需要使用某些电子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