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装饰施施工场地点: 县 (市、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5、承包采纳下列第 种方式:(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3) 乙方包清工。6、本工程由 设计。7、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1、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人工费 元,材料费 元,设计费 元,管理费 %,计 元,税金 %,计 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一)甲方工作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实行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二)乙方工作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