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发电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受 XX 市 XX 管理局委托,XX 工程勘察院对位于 XX 市 XX 区 XX 湖水洼林场的拟建 XX 发电厂建设用地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XX 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充分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和进行详尽的外业调查基础上,编制提交了《XX 发电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009 年 7 月 8 日 XX 地质工程勘察院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
经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报告》编制单位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国土资地灾评资字第(2025117208)号地质灾害乙级评估资质证书,具备编制本《报告》的资质
二、拟建工程位于 XX 市 XX 区 XX 湖水洼林场,地理坐标东经112°07′15″,北纬 31°55′34″,总征地面积 13
33ha(200 亩)
拟建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面积约为 1
XX 地质工程勘察院通过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并进行野外实地调查,完成了该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评估级别确定为二级,基本符合规定,评估范围合适,评估所用资料基本符合要求
三、拟建 XX 发电厂评估区属构造侵蚀低山地貌,拟建厂区位于水洼林场冲沟中,北、西、南三面为山地,东侧紧邻拟建场区为焦枝铁路线,通过铁路涵洞向东约 80m 为 G207 国道
冲沟大致为东西向,西高东低
《报告》现状评估表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简单,人类工程经济活动较轻,评估区现有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存在一处潜在不稳定斜坡(B1)
四、《评估报告》预测冲沟两侧切方边坡可能产生土质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其余地段不会引发较大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飞灰填埋区可能遭受危岩倒塌体灾害,主厂房两侧边坡区段可能遭受切方诱发的滑坡灾害,该区段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其余地段不会遭受较大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