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分析(三)《案例 21》在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业主提供了地质勘察报告,证明地下土质很好
承包商作施工方案,用挖方的余土作通往住宅区道路基础的填方
由于基础开挖施工时正值雨季,开挖后土方潮湿,且易碎,不符合道路填筑要求
承包商不得不将余土外运,另外取土作道路填方材料
对此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师否定了该索赔要求,理由是,填方的取土作为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它因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而改变,不能提出索赔要求
在本案例中即使没有下雨,而因业主提供的地质报告有误,地下土质过差不能用于填方,承包商也不能因为另外取土而提出索赔要求
因为: (1)合同规定承包商对业主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的理解负责
而地下土质可用于填方,这是承包商对地质报告的理解,应由他自己负责
(2)取土填方作为承包商的施工方案,也应由他负责
《案例 22》某毛纺厂建设工程,由英国某纺织企业出资 85%,中国某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出资 15%成立的合资企业(以下简称 A 方),总投资约为 1800 万美元,总建筑面积 22,610 平方米,其中土建总投资为 3000 多万元人民币
该厂位于丘陵地区,原有许多农田及藕塘,高低起伏不平,近旁有一国道
土方工作量很大,厂房基础采纳搅拌桩和振动桩约 8000 多根,主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生产工艺设备和钢结构由英国进口,设计单位为某省纺织工业设计院
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区 4 栋宿舍、生产厂房(不包括钢结构安装)、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共 15 个单项工程
业主希望及早投产并实现效益
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 27 周,跨越一个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 10 天时间
招标图纸设计较粗略,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配筋图
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