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协议书员工入股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互惠的原则,依据《股权激励协议》,签定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三、分红:① 常规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如遇特别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书面同意可延迟分红时间。② 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四、退股、中途退股1、合同履行 1/3 期间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 1/3 退还,已分红利亦按 1/3 计算。2、合同履行 2/3 期间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 2/3 退还,已分红利亦按 2/3 计算。3、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 12 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 18 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五、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 3 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及约定应支出费用,是为当月纯利润。六、其他:1、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区域内做任何与甲方业务相同的营利性投资。2、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与本公司相同的业务或从事与原岗位工作一致的职业。3、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4、每月乙方有权监管财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七、以上合同双方如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并更正,做为本合同补充内容。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