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1 为法律规范员工选聘及录用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员工选聘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规定适用于亿达投资公司、所属企业及参股项目派遣人员。 2 选聘主体2.1 投资公司人员选聘2.1.1 投资公司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选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会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共同完成。2.1.2 投资公司部门总经理以下人员选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完成。2.2 所属企业人员选聘2.2.1 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会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共同完成。2.2.2 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所属企业人事行政部负责完成。2.3 参股项目派遣人员选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完成。3 选聘程序3.1 用人部门填报《员工选聘申请表》,经所在公司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及所在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转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复核备案。3.2 人事行政部依据总裁或总经理审批意见发布招聘信息。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选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会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下人员选聘,由所属企业人事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集团公司或投资公司组织招聘信息集中发布时,所属企业要统一参加集中发布。3.3 人事行政部对简历进行筛选,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包括知识结构、管理技能、成长性要求以及形象气质、沟通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精神等)进行测试,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选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签署意见;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下人员选聘,由所属企业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3.4 在面试过程中,人事行政部须对应聘人员以下基本信息做到全面、准确了解:户籍所在地、档案存放地点、工作关系能否转入、原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与原单位所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规定、能够上岗时间等。3.5 原则上,在下列情况下,人事行政部应中止应聘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应聘人员综合素养不符合集团公司和投资公司相关规定、应聘人员档案和工作关系不能转入、应聘人员保险和公积金关系不能转入、应聘人员不能办理和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等。3.6 人事行政部组织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包括资历经验、专业知识技能等)进行测试,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所属企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选聘,由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投资公司对口部门和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