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交通标识制安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乙方的《报价资料》和***的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 停车交通标识制作、施工与安装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下室停车库交通标线、标志牌、交通设施、防尘地坪漆等采购、施工与安装
二、工程地点:三、工期:1
进 场 日 期: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总 工 期: 30 个日历天3
若因甲方现场施工条件不满足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则总工期相应顺延
四、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1
承包依据: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
承包范围及内容:1 ***南北地下停车场内交通标线、标志牌、交通设施、防尘地坪漆等的深化设计、施工、成品保护、保修、售后服务及配合其他分包单位需配合的工作
2 乙方严格根据法律规范及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等进行设计、制作、施工与安装,乙方的设计图纸由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对停车场交通标线、标志牌、交通设施、防尘地坪漆的设计结果负责,并保证符合验收要求
承包方式:1 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工程转包给其它单位制作及施工
2 本工程的合同中材料确认单价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因素,如有设计变更,甲方以工程签证的形式通知乙方,并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结算
五、 合同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及金额等详见附件一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暂估总价为人民币 最终按实结算
附件一中的产品的单价(包干价)包括产品运输至甲方施工场地的运输费、安装人工费、辅材费、包装费、税务,利润、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即满足验收及交付使用标准的单价)
3.附件一中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