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鉴于:发包人认为:1、承包人已充分理解了投标过程、图纸、清单、本合同相关资料的准确信息并对不确定性、矛盾之处已提出意见与建议;2、承包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总价包干合同在本工程中的具体定义以及相关事项的解释;3、承包人已充分理解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的风险;4、承包人有能力履行合同。承包人认为: 1、发包人已为减少本工程的风险做出了许多努力,且已告知承包人风险的存在;2、发包人在主材等方面已主动承担了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和供应风险等。 本工程经双方协商,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建造,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助、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现于 2025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1 定义和名词解释1.1.1.“发包人”:是指投资建设华润置地·翡翠城三期住宅工程项目的华润置地(成都)有限公司。1.1.2.“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了***地产凯丽景湖住宅工程 1 期 1# 标段 总承包施工合同的本工程承建单位。1.1.3.“指定分包方”:是经发包人审查批准,指定分包了本合同条款工程一部分的承建单位。1.1.4.“甲控乙分 ”由发包人通过在招标确定的乙方分包:由发包人确定分包商和价格,承包人进行直接指定分包;由发包人进行价格确认,但工程量按承包人投标量为准。1.1.5.“监理工程师”:是由中标的监理单位任命,并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委托,具体执行本工程监理的监理工程师。1.1.6.“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于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开工日期。1.1.7.“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该工程竣工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并完成备案的时间。1.1.8.“竣工交验”:是指协议规定的,工程在发包人接管之前,由承包人(或指定分包方)负责完成的检验。1.1.9.“竣工资料”:是指承包人整理的证明其完成协议约定的本工程或其任何部份或区段的资料、文档、检验单、竣工图或类似技术文件。1.1.10.“工程设备”:是指定预定构成或永久构成本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以及诸如此类的设备。1.1.11. “承包人设备”:是指在工程施工和竣工及在修复任何缺陷过程中所需的任何性质(临时工程以外)的设备和机械、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