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进出场及分包合同 编号:***2025-011甲方:***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乙方:天津***甲方因***工程需要,将塔式起重机机械施工项目分包给乙方,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为 JL150 两台、 FO23B 壹台总计叁台 塔式起重机,塔吊高度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臂长 40 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双方相互平等的条件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住宅工程二、工程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汉阳道、汉口西道交口三、塔吊型号: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塔机型号为 JL15 0 两台、 FO23B 壹 台总计叁台塔式起重机,塔吊高度 A、B 座约为 85 米,C 座约为 95 米,臂长 40 米
四、安装时间:甲方暂定与 2025 年 5 月 1 日安装塔吊,具体安装时间以甲方向乙方的通知时间为准
五、塔吊使用时间:自立塔验收合格并实际交付使用开始,到实际停止使用为止
在实际使用时间段内结算台班费用,以 24 小时为壹个台班
六、塔吊进出场费及台班费用:1、进出场费用:贰万柒仟元整/台(包括基础预埋件费用)及塔吊的装拆及吊车费、运输等全部费用
2、塔吊台班费按月包死形式,每台月台班费用:贰万柒仟元整 /台(叁台单价相同台班费分别计算、包括顶升、锚固、维护等所有费用)
3、塔吊机组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所有费用已在月台费内
4、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机,免收台班费;在春节期间停止使用塔吊仅限壹个月,乙方不收塔吊台班费用;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机仅限贰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50%的停滞台班费用,超出贰个月按全额支付台班费用
七、付款形式:1、塔吊安装并验收合格开始使用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用,第四个月后,每个月支付上个月费用,以此类推,塔吊结束使用并结清全部塔吊费用后三个月内付清
2、以支票形式转账
八、甲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