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 程 名 称:XX 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 工 程 地 点:北京市 XX 号 合 同 编 号: XX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甲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北京 XX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2025-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 设计人:北京 XX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XX 大厦外立面改造项目 的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筑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1外立面装修√√√ 优惠后设计费为5万元。 说 明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原建筑竣工图1合同签订之日2甲方使用要求1合同签订之日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全套施工图8合同签订后2周234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5 万元 人民币。发包人于设计人交付施工图之日一次性支付。设计人应于发包人支付费用前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设计费等有关条款。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假如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