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重要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大厦重点重要部位的安全,避开因管理不善影响大厦的经营业绩,特制定本规定。一、管理规定1、凡能影响全局安全的部门、部位均被视为要害部门、部位。包括:高低压配电室、锅炉房、空调主机房、水泵房、电话总机房、卫星转播房、消防监控室、财务室、总台各收款点及总经理办公室。2、凡被大厦列为重要部门、部位,办公时间非该处工作人员,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入内,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进入的人员要由部门工作人员记录在工作日志上。3、特别情况非工作时间需要进入重点重要部门、部位,必须经过值班经理电话通知重点重要部门、部位经理或主管人员同意,由值班经理、保卫部内保、当事人到齐一同进入,事后保卫部内保要填写开锁门记录单,值班经理详细记录出入时间、事由、人员。4、大厦监控室、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应建立健全本部门、部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非部门人员出入登记表。5、凡在重要部门、部位任职的员工要经过严格筛选和审核。6、重要部门的员工要忠于职守,仔细负责,熟练消防知识,熟悉器材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大厦和工作区域。8、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严禁挪做它用,常常检查保持完整好用。9、对机械设备、线路管道、仪表、阀门、开关等,重要部位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班前、班后检查制度。10、保卫部巡视检查人员可以按巡视检查规定进入重点部门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11、保卫部要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要部位的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可下发《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整改。二、记录 LSH-7-04-01《隐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