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花园项目工程项目管理责任承包合同甲方:中铁建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扬州**花园项目部(班子成员)法定代表人: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中铁建工集团上海分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
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 扬州 ** 花园项目部(班子成员) 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根据《中铁建工集团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 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 承包的方式:风险抵押、个人承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壹拾万元,(徐兰生 4 万元,杜东顺 3 万元,曹志刚 1
5 万元叶才岭 1
5 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 承包的期限:自 2003 年 12 月 1 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 承包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扬州新港**花园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8817
14 平方米承包范围:土建、安装施工工期:2003 年 11 月 12 日~2004 年 7 月 12 日总日历工期:240 天其中:2003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基础 2004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2004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装修 2004 年 7 月 12 日前交付使用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 承包的指标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 1172
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5、由于本项目涉及到一期工程的收尾,乙方应负责完善一期工程交工前的所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