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程监理定点服务合同甲方:****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机关工程监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为 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关工程监理项目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
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
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2“工程”是指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3“工程建设监理”分为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4“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获得工程监理服务的****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5“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6“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7“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8“招标文件”是指《****机关工程监理项目定点单位招标招标文件》(****)
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机关工程监理定点单位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合同的组成3
1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3
1 本合同条款3
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3
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3
4 中标通知书3
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3
2 上述文件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