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公司某化工品仓储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2025-006·签订时间: 2025 年 1 月 2 日签订地点: 广东省 珠海市前 言委托人计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市高栏港建设“×××××××化工品仓储项目(一期工程)”,委托人同意将该建设项目委托给监理人进行监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法律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进行本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协作配合,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得以顺利完成,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以下各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1 词语简略及含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含义:1
1“工程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 “委托人代表”是指经委托人指派,代表委托人处理工程事务、履行本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的人员和由其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
4“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5“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监理人员”
6“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7“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委托人同意后,委派到现场监理机构全面负责监理工作的负责人
8“承包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施工单位”是指依法参加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所有施工人(包括 EPC 总承包商的施工分包商)
9 “工期”是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