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二 O 一 O 年五月前 言 招标的目的在于保证项目采购质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减少合同订立中的失误。这当中,依法招标、投标和评标是贯穿招标采购的根本,也是法律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编写了《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旨在引导和法律规范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操作行为,促成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氛围。 《中国招标投标行业工作规程》分为七章,包括总则、术语、招标人工作规程、招标代理工作规程、投标人工作规程、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工作规程和附则等,其中: 第 1 章总则 5 条,规定了规程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以及招标投标原则、行政监督以及规程与行业自律的关系等。第 2 章术语 14 条,将本规程涉及到得有关招标投标专用术语进行了界定。第 3 章招标人工作规程 46 条,根据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招标人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规程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条件、组织机构、招标方案、招标方式、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申请文件接收、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辅助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招标文件编制原则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标的量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审核、发售、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 投标文件接收保管、开标准备、开标程序、开标记录、组建评标委员会、辅助评标工作、组织投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接收评标报告、评标结果确认、评标结果公示、异议与投诉处理、定标条件、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招标资料归档、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等法律规范操作事项。招标代理工作规程 21 条。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第 3 章的内容同样适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本章从招标代理,规定了招标代理组织招标采购的法律规范操作事项。投标人工作规程 32 条,根据法律给予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工作程序及相关规程内容,包括投标人条件、招标项目信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投标可行性分析、 投标项目组和项目管理机构、提出资格预审文件需澄清问题及澄清确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