橱柜供货及安装合同 甲方 公司与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住宅内所需橱柜的供货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采购方(简称甲方):供货方(简称乙方):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独立法人第二条甲方所采购产品汇总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注:1、合同总额含税金、运输费用、保险、备品备件费及安装费
2、合同执行时,如遇市场价格下降,货款将按下调价格支付;如遇市场价格上涨,货款将按合同价格支付
3、合同中未约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款项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该部分的费用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2、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 用厨房设备 GB/T18884
1-18884
4-2025》
第四条 包装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和保护,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防粗暴装卸、正常恒温下保存等条件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或丢失的责任及费用
第五条 供货周期:1、订货及供货时间:甲方应提前 日历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要货通知书,乙方接到甲方的要货通知书后 日历天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结束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六条 检验6
1 乙方应在发货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且具有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合格证书
但不应视为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
2 在质保期内,假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等其他方面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