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与适用范围1
1 针对厦航维修系统存在的或潜在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分析,实行必要的措施,消除不合格,促进机务安全质量体系持续改进
本程序包括各类不合格(或发现问题)的调查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制定、评估、实施和跟踪验证的管理要求
2 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维修工程部各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
3 程序属性■ CCAR121■ CCAR145 航线■ CCAR145 定检/部件2依据文件2
1 《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内部质量审核”、“质量调查”2
2 《维修管理手册》“自我质量审核”、“安全保证”2
3 《航空安全管理手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3术语和定义无4要求4
1 所需的人员岗位4
1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质量副总经理4
2质量部主管、质保处经理、安全处经理、主管工程师、质保工程师、安全工程师4
3责任单位主管、风险评估专家4
1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对维修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总体有效性进行监督
2质量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及维修系统的不合格(或发现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对各责任部门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估、反馈、跟踪、验证和汇总分析
3责任单位:针对不合格(或发现的问题),通过调查分析,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1 不合格(或发现问题)的来源:a) 局方在各类审查或监察中发现的问题;b) 飞机维修工程部内部审核发现的问题;c) 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d) 飞机维修工程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中发现的问题;e) 飞机维修工程部安委会或管理评审提出的不合格问题;f) 公司或其他外部单位(含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发现的问题;g) 客户有效投诉或其它外单位通报的问题等
2不合格或发现问题的分类:5
1I类问题:指严重违反适航规章或公司政策,影响适航安全的问题;或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