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9.100V 55备案号: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MHMH/T 3010.8—2025废除MH 3145.10-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法律规范第 8 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法律规范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Management specification-Part 8:Behavior of civil 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2025-12-08 发布2025-04-01 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前 言MH/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法律规范》分为以下15个部分:——第 1 部分:民用航空器试飞;——第 2 部分:民用航空器在经停站发生故障的处理;——第 3 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事故与差错;——第 4 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工作单(卡)的编制;——第 5 部分:民用航空器冬季的维修;——第 6 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技术档案;——第 7 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记录的填写;——第 8 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法律规范;——第 9 部分:地面指挥民用航空器的信号;——第 10 部分:维修人员与机组联络的语言;——第 11 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维修设备和工具;——第 12 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清洁;——第 13 部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的清洗;——第 14 部分:民用航空器航线维修规则;——第 15 部分:民用航空器一般勤务规则。本部分为MH/T 3010的第8部分。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H 3145.10-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1单元:维修管理法律规范 第10部分: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的行为法律规范》。本部分与MH 3145.1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术语“航空器维修区”及其定义;——法律规范了吸烟区的管理;——增加了工作现场文明作业的要求。MH/T 3010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估计的名称:——MH/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法律规范》;——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MH/T 3012《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MH/T 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 劳动安全卫生》;——MH/T 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俊文、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 3145.10-1996。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法律规范第 8 部分:民用航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