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意见兴政发[20XX**]18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36号)、《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24号)和XX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XX**〕56号)等文件精神,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
实现充分就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我市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由于体制改革和经济转轨时期的市场调整,技术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城镇化速度加快等,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再就业问题更加突出,劳动力供求总量和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全市城乡就业形势总体严峻,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任重道远
各级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始终把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在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的就业体系,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构建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让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为实现“五年总量翻番、十年全面小康”的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促进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兴发[20XX**]16号、兴政发[20XX**]276号、兴政发[20XX**]162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扶持就业再就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