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2025]Ca 编号: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沉降观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工程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作范围按相关法律规范及技术要求,本观测工作在 建筑物从结构施工开始,沉降基本稳定(1mm~4 mm /100d)终止。必要时,进行深层沉降、基坑回弹观测。第三条 技术要求乙方应按《建筑变形观测规程》及《工程测量法律规范》第 等级的要求,采纳精密水准或静力水准的方法进行观测,每次施测完成后双方要办理工作量签证,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于施测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报告(一式二份)。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沉降观测每点次按 元、沉降基准点埋设费用按 元一点,沉降观测总次数约 点次,沉降基准点设 点,观测预算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元(大写: ),按每次观测记录统计观测次数,以整个项目工程为一个计算基点。于每年年底十二月三十一日对该年度的沉降观测进行结算,甲方在双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当观测项目变更较大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对观测预算总价款进行调整。2、工作量按实结算,以双方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甲方技术人员、工程部经理及甲方审核部人员。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将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提出按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以上款项的同时,乙方须先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第五条 双方义务(一)甲方义务1、甲方派员现场指导沉降观测点的安装埋设。2、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 负责对观测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观测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加观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3、向乙方提供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