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的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改革开放,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已主要通过招投标来实现,而且在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今年国家已经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律规范》并于 2003 年 7 月 1 日施行
石油行业早在 2025 年 3 月就发布了《石油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A 版)》,这表明我国的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从预算结算制向合同制迈出了坚实地一步
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如何根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实施有效地管理,成为项目管理人员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原有的计价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具有许多优势 建设工程采纳工程量清单的方式进行计价最早诞生在英国,经过数百年实践检验与进展 ,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普遍采纳的计价方式
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也都推举或要求采纳工程量清单的形式进行计价
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纳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清单项目所需的材料、人工、施工机械、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因素,具有一定的综合性
与以往定额计价相比,清单合同的单价简单明了,能够直观反映各清单项目所需的消耗和资源
另一方面,工程量清单报价一经合同确认,竣工结算不能改变,单价具有相对的固定性
在这方面,国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国际 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均作出了相应的约定
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价的计算更方便、快捷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代表或工程师可依据承包人提交的经核实的工程进度报表,按合同价拨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合同中的计日工单价、依据或参考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合价,确定工程变更价和处理费用索赔
工程结算时,承包人可依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资料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与原清单不符的单价部分提出调整,并最终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造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更加适合招标投标
清单报价能够真实地反映造价,在清单招标投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