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良渚文化村白鹭郡南一期施工总包招标文件文件编号: 时 间: 第一章施工招标文件第一条 投标单位须知1
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书的单位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
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投标单位拟采纳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及工程项目经理、预算员参加
不得委派其他施工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如证件不符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第二条 工程概况2
工程名称:白鹭郡南一期2
工程地点:余杭区良渚镇崇福村(104 国道西侧)2
指标和概况:一期总建筑面积约为 18
1 万 m2,其中住宅 54 栋,均为地下一层地上 4 或 5 层框架结构,住宅顶层层高为 m;小区东西向中部设狭长型地下车库(含人防)建筑面积 9000m2;另设 1 栋独立配套停车楼,4 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1
2 万 m2
划分为二个标段招标,详见下表:标段楼号合计总面积 m2面积(地上/地下)m2一标段住宅 28#—54#楼,地下车库(人防)27 栋约 8
6 万 m2住宅 28#—54#楼共计建筑面积约 7
7 万 m2(含地下室面积),另独立地下车库(人防)面积约9000m2二标段住宅 1#—27#楼,独立地面停车楼 55#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