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大厦客户及大厦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保证大厦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规定1、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客户、每个部门、责任到人
2、大厦保卫部全面对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并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防患工作
同时处理解决物业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
3、大厦各客户、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上级消防安全规定,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由主管领导直接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大厦客户、单位的员工要严格按本规定的有关内容,仔细执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5、大厦的消防队伍由大厦保卫部人员为基础骨干和大厦客户、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或指定防火队员共同组成,完成对大厦防火安全的保障
二、大厦客户各单位及各部门职责和义务1、对自己所属或承租办公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代表一方对消防安全负责,并制定出符合自己特点的消防安全措施和制度
2、应常常检查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所属和使用房间内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器材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并根据消防条例要求配足灭火器
3、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前组织本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
4、有维护大厦消防设备及器材的完好、不准随意挪动和损坏设备的责任
5、如有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大厦保卫部,同时保护现场和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的责任
三、大厦保卫部专业管理的职责1、负责大厦公共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2、负责监督、检查大厦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客户单位内的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完好
3、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和器材,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保卫部有权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