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消防系统) 工程名称:**********消防安装工程 发包单位:*********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消防工程安装合同发包单位: ***********************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客观情况,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本工程合同通用、专用条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相应内容,凡本协议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工程结合湖北省宜昌市的有关规定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1 工程名称:*********消防安装工程 1
2 工程地点: 1
3 工程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范围内消防、报警、通风、排烟系统的安装工程(包括预埋管线,但预埋管线期间不作为进场时间)
具体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无管网灭火系统、电梯消防接口等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预留、预埋、安装和调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报警、通风、排烟系统等安装工程系统设备产品的采购、安装、预留、预埋、系统调试、工程验收合格、系统检测、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