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滨江某科研风景楼基坑支护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二 00 年 月 日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效果,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其条款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分项工种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预算造价:约 600 万(大写:陆百万元整)最终造价按签证工程量和合同综合单价实际结算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和承包方式(一)基坑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乙方负责设计
(二)工程承包内容:乙方承担基坑支护所有施工作业及基坑回填前的保修
(三)承包方式 及价格:综合单价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再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具体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表)
第三条 取费标准(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工程按甲方施工场地代表工程量签证和已定单价结算
(二)甲方现场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现场记录和工作联系单均可作为工程取费结算的依据,不需再加盖双方公章
(三)乙方上报甲方的结算书经监理审核后报甲方工程部负责人审核,两周内未有审核结果应视为同意该结算
(四)变更追加工程量如合同中没有相应单价则根据丙级五类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期(一)本工程支护工期自 2025 年 月 日起至 2025 年 月 日止,总日历天数为 60 天
(二)因地下隐蔽物、基坑周围环境等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顺延工期时,乙方应上报工作联系单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
(三)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则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期顺延期间产生的误工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要求(一)质量等级:合格
(二) 施工期间质量标准为:根据有设计资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