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及其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一、总则 路桥建设股份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为加强对火工品的管理,确保火工品各个环节受控,特制订火工品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火工品管理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作业操作规程》3、《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法律规范》(GA8382025)4、项目部火工品管理实际情况三、火工品仓库的建设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法律规范》(GA8382025)的要求进行建设
四、火工品采购管理1、火工品的购买、审批、采购、储存由各分部物资部门负责
其它任何单位不得以分部名义进行购置,否则,一切法律、民事等责任由责任单位全权承担
2、爆破器材应根据车辆荷载装运,高度不得高出车帮;装卸雷管不得超过两层;性能相抵触的不得同车装运;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五、火工品的验收1、火工品运抵仓库,由供应商、库管员、安全员共同开箱、开包(散装的应过磅)验收,并在验收记录单上签字
2、由库管员及时填制火工品点验单(点验单一式二份,保管员一份)、火工品购买使用登记表
3、火工品运至施工现场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后,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加
六、火工品的储存1、库管员对库存火工品的安全及数量负责,及时填写物资贮存记录表,库房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污染
2、库房要分别上锁、二十四小时警卫
3、库房备消防沙、灭火器、防火锹,并保证消防工具有效
4、库房内不允许电灯照明;夜间收发火工品时,用手电筒照明
5、监控系统必须保证二十四小时有效,确保监控到位
6、火工品分库、入箱储存,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量,并保持安全距离
堆放时,炸药垛高不应超过 1
8 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垫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
7、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