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管保养管理办法1
目的: 规定物资保管保养的管理和方法,减少库存损耗,保质保量地交付使用
范围: 在施工程的全过程3
依据: 公司《 物资管理手册》 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料具管理部分)4
1 负责库内和露天存放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2 监督、检查和指导分承包方自行采购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3 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4 负责建筑垃圾的清检、分类、回收和处理
5 负责物资搬运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物资保管保养的管理和方法:5
1 露天存放的物资:5
1 严格按阶段平面设计堆放,限高 1
5m,并码放整齐
2 堆放场地无积水、无杂草,地质平坦、坚实,有上盖下垫措施
3 物资堆放不得占用现场道路,更不能擅自占用“红线”以外的场地,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
4 对工程使用剩余的边角余料,要分别码放整齐,不可利用的及时处理出场
5 现场物资的各堆放点,须划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并对物资进行标识:标明其生产厂家、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以及试验状态情况
6 水泥棚要求封闭严密,离墙、离地不少于 30cm
水泥棚内不得存放其它物资,特别是粉状、液状物资
水泥使用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存期限按生产日期计不得超出三个月,快硬水泥不得超出一个月
过期重新试验,降低使用
7 钢材码放下垫 20cm,一头稍高,便于排水
料场周围不得有酸、碱、盐及油类物资存在,不得有杂草
要有防雨措施
8 木材存放下垫 20cm,远离火源并有明显标识
要有防雨措施
9 周转材料下垫 10cm,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永保干净
10 成品、半成品的堆放下垫 30cm
若平放垫块上下对齐;若立放夹角不大于 15
要有防雨、防晒、防破坏措施
2 室内存放的物资:5
1 库容干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