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5篇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乙方(买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有位于的商品房壹套(以下简称该房),该房建筑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柳房权证字第号,该房产权属所有
2、甲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房
第二条房屋售价为(RMB:)
第三条乙方签约当日向甲方支付元整(RMB:)作为购房定金,乙方交纳定金后,不得借故不买;甲方不得借故不卖和擅自提高或改动价格
第四条乙方付款方式为付款,首付款元整(RMB:),贷款(RMB:)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所需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物业交割:1、甲方应于向乙方移交该房,并保持房屋结构及卫生、等配套设施完整
2、甲方应结清在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以上物业配套设施过户手续
3、房产除主体结构外,合同项内其他财产甲方移交时须保持完整,否则按相应价值直接从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责任与权利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签订合同的时间到指定地方办理各项产权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房屋买卖双方合同(常用)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须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元整
2、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交割物业的,乙方有权要求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同时有权要求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