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约定地点: 签订日期: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广州市*************电动葫芦维护保养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受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 总共 台电动葫芦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其中:载荷 的 台, 的 台, 的 台, 的 台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壹 年(月检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半年检及年检)
三、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1、在保养合同期内,乙方派维护保养人员对甲方的电动葫芦例行巡检保养,具体保养时间为
2、乙方严格根据维保工艺,对电动葫芦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动葫芦正常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动葫芦出现紧急故障时,乙方随叫随到,乙方接到甲方电动葫芦故障电话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四、服务费用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甲方应缴付乙方维护保养费: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在维护保养合同期内,如需要更换电动葫芦零配件的,零配件材料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付款方式(一)甲方可采纳支票或划账形式支付维护保养款项;(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本维护保养款项;2
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有效的工程发票
六、服务质量1、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对电动葫芦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动葫芦故障维修工作,乙方根据《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JB/T3695—1994 进行
2、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对电动葫芦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动葫芦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JB/T5663
2—1991 国家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