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风险评估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城乡建设发展新形势,着力完善社会和谐稳定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更好地维护稳定,按照中央、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规定,结合建委工作实际,制定市建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一)属地管理、各负其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委属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源头治理、预防为主
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动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促进改革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督查、同步考核
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序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三)规范评估、民主决策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平衡点,准确研判社会稳定风险及可控程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规范评估程序,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有机结合起来
(四)科学发展、统筹兼顾
把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通过统筹兼顾的科学预测评估,及早预测、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努力促进城乡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范围凡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前都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重大改革
委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中的国有产权转让及人员分流安置等
(二)重大决策
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市政、园林、燃第1页共4页气、供水、排水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重大项目的决策和调整
(三)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三、主要评估内容对评估事项可能存在的社会